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修复建议目标值的确定。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质、致病性生物的污染场地及农业用地污染土壤的风险评估。 上一篇: DB33/T 891-2013 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33/T 881-20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