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再利用洗衣机的安全性能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容量在13kg及13kg以下、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它器具不超过480V的各种波轮、滚筒和搅拌式再利用家用电动洗衣机。 上一篇: DB33/ 566.2-2005 再利用家电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视机 下一篇: DB33/ 575-2005 娱乐设施全自动麻将桌(机)安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