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城市的街容卫生与秩序、街道建筑物形象、灯饰、户外广告、标志标线、各类市政设施、公共交通站点及沿街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的城市街容。 上一篇: DB33/ 393-2003 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规范 下一篇: DB33/T 457.1-2003 无公害太平洋牡蛎 第1部分:苗种繁育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