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明确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主要术语、指导思想、原则、对象;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与建设分区,并提出生态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生态公益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上一篇: DB33/ 379.2-2002 生态公益林建设 认定准则 下一篇: DB33/ 378.2-2002 无公害黄鳝 第2部分:产品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