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56的本部分规定了由车用燃料甲醇、车用汽油及添加剂复配而成的车用甲醇汽油(M30)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交货验收和安全。本部分所规定的车用甲醇汽油适用于作车用点燃式内燃机的燃料。本部分适用于浙江省内车用甲醇汽油(M30)的生产和检验。 上一篇: DB33/T 756.3-2009 车用甲醇汽油 第3部分:M50 下一篇: DB33/ 753-2009 竹席类产品甲醛释放量及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