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增强玻璃纤维纱和电子玻璃纤维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能耗计量和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综合能耗的计量、控制与考核。 上一篇: DB33/ 763-2009 低温冷库单位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下一篇: DB33/ 764-2009 氨纶长丝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