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病菌等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 上一篇: DB33/ 768.3-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下一篇: DB33/T 768.1-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1部分: 一般单位重点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