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生产过程中,棉布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在棉织专业设备(有梭织机、无梭织机等)生产过程中,生产纯棉布、棉混纺交织布、棉型纯化纤布、帆布等所消耗的电量及各类能源实物量换算成综合能耗,各品种、各规格产品折合成标准品,计算成产品可比单位电耗、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棉纺织生产企业能源消耗量指标的评价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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