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并规定了智慧药房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及智慧药房的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智慧药房(不含中药房和静配中心)应用功能和运行成效的综合评价。 上一篇: DB3310/T 99-2023 共富工坊建设与运行指南 下一篇: DB31/T 310012-2022 DB32/T 310012—2022 DB33/T 310012—2022 DB34/T 310012—2022 长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