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助残护理员要求、服务通用要求以及生活照料服务、基础护理服务、康复辅助服务、安全照护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助残护理员为6周岁及以上残疾人提供机构内的照护服务和上门照护服务。注: 机构包括康复医疗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 上一篇: DB33/T 2572-2023 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33/T 2574-2023 数字乡村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