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特需儿童康教融合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儿童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融合教学、生活化康教活动、专业学习与考核、质量评价与督导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0-16周岁特需儿童的康教融合服务工作。 上一篇: DB3206/T 1096-2024 养老机构失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3206/T 1098-2024 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