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江苏省党史部门党史资料编目总则,明确了党史资料编目项目及其约束性、编目层级及编目主体,规定了各编目项目的编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党史部门对各类党史资料的编目。 上一篇: DB32/T 4812-2024 湿地修复区生物多样性保育技术导则 下一篇: DB32/T 4818.2-2024 党史资料数据规范 第2部分:数据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