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定了江苏省党史部门党史资料数据采集的总体要求、组织与管理、党史资料出库、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资料扫描与采集、资料处理、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党史资料归还入库的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党史部门对各类党史资料的采集与管理。 上一篇: DB32/T 4818.1-2024 党史资料数据规范 第1部分:数据编目 下一篇: DB32/T 4818.3-2024 党史资料数据规范 第3部分:数据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