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以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等基础设施开展区域现代测绘基准维持与协同服务有关的指标、方法、系统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区域现代测绘基准的维持与协同服务,其他区域可参照使用。 上一篇: DB32/T 4807-2024 交通地理信息电子地图配图规范 下一篇: DB32/T 4809-2024 疫苗储存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评估与处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