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ICP-OES)测定口罩中砷(As)、镉(Cd)、钴(Co)、铬(Cr)、铜(Cu)、汞(Hg)、镍(Ni)、铅(Pb)、锑(Sb)和锌(Zn)十种重金属元素含量的原理、试剂、仪器和装置、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定量限和精密度以及试验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口罩产品中砷、镉、钴、铬、铜、汞、镍、铅、锑和锌各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口罩中塑料、金属等辅料部件除外。 上一篇: DB32/T 4683-2024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32/T 4705.2-2024 口罩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2部分:禁用偶氮染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