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32/T 4659.10-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10部分:健康教育 下一篇: DB32/T 4659.2-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