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中协助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与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与公共卫生相关的生物安全与院感防控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上一篇: DB32/T 4659.8-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8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 下一篇: DB32/T 4660-2024 政务服务差评处置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