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0~3 岁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为0~3 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上一篇: DB32/T 4662-2024 实景三维地理场景更新规范 下一篇: DB32/T 4665-2024 主题游乐园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