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备案管理、备案主体预审服务请求量额度管理、预审服务流程、提醒、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情形、资料管理和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的专利申请预审业务。 上一篇: DB3210/T 1156-2023 医疗器械生产行业环氧乙烷安全使用指南 下一篇: DB3212/T 1144-2023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与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