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疗保障经办大厅的管理、业务和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大厅的管理及业务的实施和业务的开展。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的办理亦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3203/T 1036-2023 商旅文体验式商业购物中心运营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3204/T 1055-2023 城市照明数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