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专利复审请求预审业务的业务流程、注册阶段、提交受理阶段、案件预审查阶段、案件反馈阶段、质量保障、保密管理、评价反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复审请求的专利复审请求预审业务开展。 上一篇: DB3210/T 1150-2023 城乡网格员培训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3211/T 1055-2023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