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纠纷预防与处理的总则、基本要求及纠纷预防、纠纷处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并给出了相关的信息。本文件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预防和处理汽车维修纠纷。受理汽车维修投诉的组织机构可依据本文件进行纠纷调解,其他汽车维修经营者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32/T 3762.21-2023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21部分:污水样本病毒富集浓缩和检测 下一篇: DB32/T 4514-2023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