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上一篇: DB32/4439-202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下一篇: DB3201/T 1125-2022 党政机关单位大型固定资产设施设备运维服务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