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园区,以下简称乡镇(街道)]建设“人民满意信访窗口”的组织、制度要求、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工作要求以及考核评定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人民满意信访窗口”的建设。 上一篇: DB3210/T 1135-2022 采耳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3211/T 1035-2022 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计算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