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由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和监控中心四部分组成,并规定了这四部分的相关防护要求,以及系统管网和配线设备、防雷与接地、系统评审、施工、验收与维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楼、商住楼、别墅等非自建类住宅的安全防范系统可按照国家标准参照本文件执行。 上一篇: DB3208/T 176-2022 殡仪上门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3211/T 1044-2022 林木黑翅土白蚁防控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