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主体职责,提出了相关主体的要求、电梯设施基本要求、电梯的使用管理、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加装电梯和考核与评价等规定。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区域内,电梯使用单位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用住宅电梯的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单位为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全体业主或业主自行管理的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31/T 1172-2024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规范 下一篇: DB31/T 885-2024 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