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的基地要求以及基地管理制度。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的管理,以及上海市辖区内依法从事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的过程。农业专业大户与个体散户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31/T 1373-2022 海三棱藨草种群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31/T 1393-2023 白玉兰栽植养护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