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通用物品的配置原则、配置要求和使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通用物品配置管理。 上一篇: DB31/T 1349-2022 机关会议服务管理规范 下一篇: DB31/T 1353-2022 数字景区建设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