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既有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改善既有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规范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哈尔滨市办公、科研、教育及旅馆类既有公共建筑的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 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黑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DB2301/T 126-2023 民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23/T 3481-2023 环保稳定型胶粉改性沥青及混合料施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