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安宁疗护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服务对象与服务形式、环境与设施设备、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提供、服务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单位机构和养老院机构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23/T 3395-2022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与运行规范 下一篇: DB23/T 3397-2022 网店运营实训系统建设与运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