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特药药房(DTP药房)经营服务的总则、经营服务环境、人员与培训、信息系统管理、冷链药品管理、药学服务、医保服务、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服务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经营特殊疾病药品的零售药店(以下简称“特药药房”或“DTP 药房”)。 上一篇: DB23/T 3366-2022 零售药店慢性病药品经营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23/T 3369-2022 政务服务综合受理数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