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海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海参、盐渍海参为原料,经预处理、水发(或不水发)、入味(或不入味)、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海参(不包括不采用终端杀菌工艺的海参产品)。 上一篇: DB21 2393-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下一篇: DB21 2391-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酸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