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目的、分类职责与时机、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分类标准、分类修正与调整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本标准不适用于生物因素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上一篇: DB21/T 2531-2015 有机花生生产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21/T 2566-2016 钢架式多功能联运通用循环共用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