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容车貌的一般要求、车辆外部、车厢内部、服务设施、标志标识、广告、车辆设备安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城市公共汽电车。 上一篇: DB21/T 3666-2022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21/T 3668-2022 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机构 (M站)建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