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总体要求、分类收集、交接转运、暂时贮存、处置、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清洁消毒工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卫生管理。 上一篇: DB21/T 3669-2022 农村客运服务规范 下一篇: DB21/T 3685-2023 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生产安全应急资源调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