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许氏平铀(Sebastes schlegeli) 增殖放流的海域条件、亲鱼和苗种、检验检疫、包装与运输、放流验收、苗种放流、放流资源保护、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海域许氏平幽增殖放流活动。 上一篇: DB21/T 3639-2022 刺参良种生态适应性评价方法 下一篇: DB21/T 3641-2022 海蜇养殖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