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行政监督管理检查职责的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经营主体开展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本文件确立了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开展信用修复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和适用范围、信用修复内容、应急状态信用修复、信用修复方式、信用修复撤销、信用修复协同联动等内容。 上一篇: DB1402/T 9-2023 黄花菜幼叶组培再生系统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1403/T 20-2023 政务服务 全代办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