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雄安新区绿色发展,保护生态,提升人居环境,规范绿色城区规划设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绿色城区规划设计。雄安新区绿色城区规划设计应以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坚持生态优先、低碳发展的原则,贯彻经济可持续、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发展理念。绿色城区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DB1331/T 039-2023 雄安新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下一篇: DB1331/T 041-2023 雄安新区绿色街区规划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