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巡察总则、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巡察安全和巡察归档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对象是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上一篇: DB1304/T 401-2022 市县巡察工作指南 下一篇: DB1304/T 406-2022 古树名木功能修复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