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低温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分为两类: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程评价(简称“工程评价”)和区域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简称“区域评价”)。本标准规定了两类评价的条件、体系、方法、内容和程序。工程评价内容适用于天津市中低温地热工程热源系统的设施、管理、能效、环境影响及集约化因素五个单元的选择性评价和综合评价,相关评价内容可为地热利用工程热源系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参考。区域评价内容适用于区域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和区域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分析;同时还适用于天津市地热资源规划相关内容的数据统计与分析。 上一篇: DB29-69-2016 天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下一篇: DB12/T 786-2018 奶牛舍内区域布局与牛群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