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术语和定义、原则、管理要求、边界及报告期、排放量核算、数据质量管理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地区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和报告编制,以及主管部门对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的考核。 上一篇: DB12/T 1341-2024 消防产品使用和维护管理规范 下一篇: DB12/T 1343-2024 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