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及环境管理状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报告编制。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单个和行政区域(如区、街镇等)多个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的评估。 上一篇: DB12/T 1256-2023 大气固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12/T 1259-2023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