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与线网互联互通的半自动售票机、自助票务服务终端及配套中央平台系统的系统编码、系统功能、通信接口、交易数据、参数文件等内容,规定了设备凭条的要求及半自动售票机界面标准、自助票务服务终端界面标准、纸质二维码票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与线网互联互通的半自动售票机、自助票务服务终端、其他与半自动售票机和自助票务服务终端功能一致的终端设备及配套中央平台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开发调试。 上一篇: DB12/T 1214-2023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规范 下一篇: DB12/T 602-202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