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泵站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工程检查观测、设备运行与管理、维修养护、控制运用、安全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泵站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所管辖大、中型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其他小型泵站宜参照执行。 上一篇: DB12/T 1114-2021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下一篇: DB12/T 1116-2021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