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23130的本部分规定了撰写效能监察报告的一般原则、基本要素和编制的程序、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各级监察部门及效能监察人员撰写效能监察报告的全过程。 上一篇: Q/SY 23130.5-2017 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第5部分:效能监察证据 下一篇: Q/SY 23130.7-2017 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第7部分:成果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