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23130的本部分规定了效能监察项目成果的统计范围、步骤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各级监察部门及效能监察人员进行效能监察项目成果统计的全过程。 上一篇: Q/SY 23130.6-2017 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第6部分:效能监察报告 下一篇: Q/SY 23130.8-2017 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第8部分:奖励与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