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含环境污染),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的总体要求、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响应与报告、处置与救援、恢复与评估、事故事件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加氢站、建筑工程等重点工程及由独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上一篇: Q/SY 06807-2022 原油储罐保温技术规范 下一篇: Q/SY 06810-2022 工程建设项目文档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