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 XF 630-2006《消防腰斧》,与 XF 630-200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型式要求(见 2006 年版的 3.1); b更改了型号编制方法(见第 4 章,2006 年版的 3.3) c)更改了设计要求(见第 5章,2006 年版的 4.1): d)删除了有关柄刃的要求(见 2006 年版的 4.1.3、4.8); 更改了外观要求(见 6.1,2006 年版的 4.2);e) [更改了尺寸要求(见 6.2.1,2006 年版的 3.2); n)增加了电绝缘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37.4); h)增加了抗拉离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4,7.5); i)增加了斧柄套附着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5,7.6); i删除了刃部、撬口热处理长度要求(见 2006 年版的 4.5); k)增加了抗冲击性能中重锤自由落体高度要求(见 6.8); 1更改了平刃砍断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9,7.10,2006 年版的 4.75.6)m更改了尖刃凿击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10,7.11,2006 年版的 4.8,5.7); n )增加了斧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11,7.12) 更改了耐盐雾腐蚀性能要求(见 6.12,2006 年版的 4.9);0) p增加了起撬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13、7.14) 增加了切割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6.147.15)g 增加了试验试样获取说明(见 7.1): s更改了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见 7.2.22006 年版的 5.1.2); t)更改了出厂检验要求(见 8.2,2006 年版的 6.2); 更改了型式检验要求(见 8.3,2006 年版的 6.3);u) v)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见第9 章,2006 年版的第 7 章)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南京坤宝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山东金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华通消防装备厂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海波、姜一桐、金辑、周凯、林建波、王茜、李健、雍山群、张俊、柳峰、高振辉、朱凤林、顾文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 年首次发布为 GA 630-2006根据应急管理部 2020 年第 5 号公告标准编号由 GA 630 2006 调整为XF 630-200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界定了消防腰斧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其型号编制方法、设计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救援人员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的用于手动破拆非带电障碍物的消防腰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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