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可用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也可作为各相关方评价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依据。热电联产企业的高温高压蒸汽生产和发电过程的能源管理活动,抽出汽机部分做功后的较低品质的蒸汽进入供热首站,通过汽水换热器换热,对外提供热力的管理活动适用于本标准。 上一篇: RB/T 148-2018 有机产品全程追溯数据规范及符合性评价要求 下一篇: RB/T 292-2018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市场抽查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