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的自我评价。 上一篇: RB/T 217-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要求 下一篇: RB/T 216-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复检机构要求